1.皮肤给药制剂分为局部传统制剂(软膏、乳膏、糊剂、凝胶、贴膏、涂膜、搽剂、洗剂等)和经皮给药系统(TDDS,即贴剂)。
2.经皮贴剂优点:避免首过消除、血药浓度恒定、减少给药次数、可自行用药、可随时中断给药。
3.急性期皮损无渗液用洗剂或粉雾剂,大量渗液用溶液湿敷(如3%硼酸),禁用软膏和糊剂(阻碍水分蒸发)。
4.亚急性期少量渗液用糊剂,无渗液用乳膏、洗剂、软膏;有痂皮先涂软膏软化后拭去。
5.慢性期增厚为主用乳膏或软膏,苔藓样变为主用软膏或酊剂。
6.软膏分油脂性(凡士林、羊毛脂)和水溶性(PEG、卡波姆)基质,油脂性不用于渗出性皮损。
7.乳膏分O/W型(宜炎热天气或油性皮肤)和W/O型(宜寒冷季节或干性皮肤)。
8.糊剂含固体粉末>25%,用于痂皮脓疱性、鳞屑性皮肤病,不宜用于毛发多或渗液多处。
9.氧化锌糊含50%固体粉末,可吸收分泌液,用于亚急性皮炎湿疹。
10.凝胶剂用于皮肤及体腔黏膜(鼻腔、阴道、直肠),混悬型凝胶有触变性,用前需摇匀。
11.贴剂结构:背衬层、药物贮库层、控释膜、胶黏膜、保护层;不可切割,按时取下。
12.贴膏剂分凝胶贴膏(巴布膏)和橡胶贴膏,凝胶贴膏载药量大、透气性好、无致敏。
13.搽剂用乙醇作溶剂需用力揉搓(镇痛抗刺激),用油作溶剂有润滑作用(保护)。
14.涂剂多为消毒消炎的甘油溶液,启用后最多用4周。
15.涂膜剂用成膜材料(PVA、PVP),用于无渗出性皮肤病。
16.冲洗剂为无菌溶液,应等渗,开启后立即使用,余液弃去。
17.黏膜给药制剂可避免首过消除、提高生物利用度、局部定位给药。
18.气雾剂借助抛射剂喷雾,氢氟烷烃(HFA-134a、HFA-227)是目前最常用抛射剂。
19.潜溶剂(乙醇、丙二醇、甘油)用于提高难溶性药物的溶解度。
20.气雾剂使用:充分摇匀,深吸气时按阀,屏气10秒,用后漱口。
21.吸入粉雾剂由患者主动吸入,无抛射剂,不污染环境。
22.吸入制剂药物粒径应<10μm,多数<5μm。
23.吸入用糖皮质激素用后需漱口(防口腔真菌感染);β₂激动剂过量可致心悸、震颤。
24.喷雾剂靠手动泵或超声雾化,肺局部用雾粒3~10μm,全身用0.5~5μm。
25.眼用制剂为无菌制剂,滴眼剂≤10ml/瓶,半固体制剂≤5g/支。
26.多剂量眼用制剂需加抑菌剂,启用后最多用4周;眼内注射剂不得加抑菌剂。
27.两种滴眼剂需间隔10分钟,先用滴眼剂后用眼膏;混悬型滴眼剂用前摇匀。
28.醋酸可的松滴眼液为混悬液,微晶粒径5~20μm,羧甲纤维素钠为助悬剂。
29.耳用制剂多剂量包装启用后最多用4周;新霉素滴耳剂有耳毒性,鼓膜穿孔时禁用。
30.鼻用制剂应无刺激性,不损伤鼻纤毛;部分药物可经嗅神经绕过血-脑屏障入脑。
31.鼻用粉雾剂粒径30~150μm;鼻用喷雾剂雾粒≤10μm。
32.麻黄碱滴鼻液不宜长期用,高血压、甲亢、萎缩性鼻炎患者禁用。
33.口腔黏膜制剂包括含片、舌下片、口腔贴片、喷雾剂等。
34.舌下片(如硝酸甘油)5分钟内崩解,起效快,用于急症。
35.含片10分钟内不应完全崩解,起局部消炎、止痛作用。
36.复方硼砂漱口液只供含漱,不可内服。
37.栓剂分直肠栓、阴道栓、尿道栓,30℃以下密闭贮存。
38.甘油明胶栓基质易长霉菌需加抑菌剂,与鞣酸、重金属盐有配伍禁忌。
39.PEG栓基质吸湿性强,可加20%水减轻刺激,忌与银盐、奎宁、磺胺类配伍。
40.局部栓剂(甘油栓)不须吸收;全身栓剂经直肠吸收。
41.阴道栓临睡前用,用药后1~2小时不排尿,月经期停用。
42.直肠栓塞入深度成人3cm、幼儿2cm,用后1~2小时不排便。
43.甲硝唑栓含泡腾剂(磷酸二氢钠、碳酸氢钠),属中空栓。
44.灌肠剂pH应接近6.5~7.5,禁用于肠梗阻、肠穿孔、急腹症。
45.甘油灌肠剂:刺激性,润滑并刺激排便,用于轻中度便秘。
46.磷酸钠灌肠剂:高渗性,起效快(5~10分钟),但可致脱水、电解质紊乱,需慎用。
47.生理盐水灌肠剂:等渗性,作用温和,适合儿童、孕妇、老人。
48.美沙拉秦灌肠剂:保留性,经直肠吸收,用于溃疡性结肠炎,需保留15~30分钟。

